佛山公积金新政开启购房新纪元,首付无忧,轻松置业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重大购房政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该政策,购买佛山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并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大大减轻职工购房时的资金压力,开启购房新纪元。

首付无忧,轻松置业

过去,购房首付款往往成为许多人置业路上的“拦路虎”。如今,佛山公积金新政的实施,让首付不再是难题。职工只需在购买住房时,符合条件的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即可实现轻松置业。

政策优势

  1. 降低购房门槛:佛山公积金新政允许职工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使得购房者在资金筹备上更加轻松,降低了购房门槛。
  2. 盘活公积金:通过新政,职工可以将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高公积金的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资金。
  3.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有助于激发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提取条件及流程

  1. 提取条件: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2. 提取流程:
    (1)楼盘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
    (2)提取申请:职工及其配偶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首付提取申请。
    (3)资金划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将资金划拨至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 提取时限:购房者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每人只能提取一次。
  2. 提取额度: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持不低于500元。

葵花蒲典小编说:

佛山公积金新政的实施,将助力广大职工实现安居梦,开启购房新纪元。在这个政策背景下,购房者首付无忧,轻松置业的梦想将成为现实。让我们一起期待,佛山房地产市场在这个新政的推动下,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